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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坚持以“发展环境、效能建设和关注民生”为核心,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打造“绿色通道”、推行“阳光政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和关注民生,优化投资软环境。
一、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石泉县优化投资环境暂行规定》、《石泉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石泉县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和《石泉县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管理办法》。
二、加强宣传。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部门法律法规、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等,深入开展优化投资环境宣传月活动。
三、加强监督和包联。调整和充实投资环境监督员队伍,将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老板聘请为投资环境监督员,随时掌握和了解企业负担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县纪委常委包联企业,确定每名纪委常委各包联企业制度,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四、治乱减负。进一步清理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性文件,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五、全面公开。在全县扎实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院务公开、校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要求各部门公开岗位监督台、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夯实责任到人。
六、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测评和行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坚持纠建并举,切实加强和改进部门行业的作风建设。
七是建立完善快速查处机制。成立优化环境办公室,开办石泉廉政网站,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严查快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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