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监察局针对案件审理中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要求出现问题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防范,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探讨,提出治本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是坚持以案明纪。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治本措施来抓,对查办的典型案件,采取通报案情、现身说法的方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如对县法院、县林业局监管不力,造成下属单位屡屡发生违纪案件的问题,由县委领导牵头分别在这两个系统召开警示训诫大会,以案说纪,并对其班子集体训诫,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认真督促整改。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党政处分和警示训诫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有针对性地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从监督和管理上堵塞漏洞。近年来,先后对公安、交通、农业、林业、法院、卫生、蚕桑等部门存在的违纪问题提出了纪检监察建议,帮助其进行整改。如县交通局针对实施通乡油路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了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行为。县卫生局针对县医院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主管的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大检查等。
三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入研究目前在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案件多发领域的发案特点、规律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予以补充完善。目前县上推行的会计委派制、村财乡管、乡财县管、“3+1”财务审核汇签制度等都是从各类违纪案件中总结教训后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坚持以民主理财为核心,由本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民主推选三名同志,组成理财小组,对职工工资以外的所有公用经费支出进行集体审核,然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核销的“3+1”财务审核汇签制度,经试点成功,已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推开,反映较好,增强了单位财务支出的透明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实行“一支笔”签字透明度不高的弊端,强化了财务管理方面的源头治理措施。
四是建立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实际工作中,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真正体现标本兼治内涵。在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建立了警示训诫对象帮教制度、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四项谈话制度,以及“3+1”财务审核汇签制度、村财乡管制度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规定,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效的制度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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