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搭建“四个平台”,谋实策,出实招,见实效,用实际行动护航青春,关爱成长。
搭建人性化办案平台。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竭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关爱、救助。落实未检工作有专人办理、有专门程序、有专项制度工作机制。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全面落实刑事和解、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扎实开展以案释法,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制定“一对一”帮教方案,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搭建场所化教育平台。建成平利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中小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来到基地,通过45分钟左右的参观、体验、互动、参与,在一种身临其境、声光电高科技、现代化的环境氛围中受到法治教育,启迪思维,开阔视野,全方位接受法治、道德、安全方面的教育。在机关一楼执法办案中心建成集宣告、讯(询)问、训诫、听证、谈话、心理疏导、法治宣传、法治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检工作室,让涉案未成年人在温馨、融洽、轻松的环境氛围中放松身心、放下负担引导迷途少年回归健康的人生道路。
搭建常态化宣传平台。开展为期3年的以“防治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猛担任城关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党组成员、政协协理员梁华担任县中心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平安建设宣传等活动,引导未成年学生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校园欺凌。携手公安机关定期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搭建精准化监督平台。与平利县市监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联手市监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内食堂卫生状况、购货渠道、食品留样、食品经营许可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排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并督导主管部门建章立制,构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守护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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