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至25日,陕西省第九次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市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到会祝贺并致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宋昌斌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各处室负责人,各市政府法制办及部分县区政府法制办、杨凌示范区法制机构负责人,安康市各县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紧紧围绕中、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两个《决定》精神,以贯彻实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为主题,深入研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上,有关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同志作了发言,就依法行政监督的重要意义、如何贯彻《监督办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了充分的讨论交流,研究了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等问题。最后,会议形成了以下共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宋昌斌出席会议
一、充分肯定了《监督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监督办法》是第一部专门规范依法行政监督的政府规章,在全国属首创。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是行政监督有了制度保证,使依法行政监督从体制、内容、方式等方面实现了制度化;二是行政监督行为更加科学规范,有利于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三是夯实了责任,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有效实施;四是丰富了政绩考核内容,《监督办法》对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标准和尺度,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依法行政考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成为考核各级行政首长政绩的又一指标。
二、认真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一是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监督方式、方法,制定科学、高效、完备的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制度。把是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严格规范执法,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公开政务工作等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考核。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完善“四级备案、三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体系,认真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预防和纠正不当和违法的行政行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建立奖优罚劣制度。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建设法治政府,迫切需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不仅是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更是依法行政监督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承办者。目前大部分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不足,机构设施不合理,难以承担依法行政监督的重要工作任务。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问题。二要把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到法制机构中来。进一步改善政府法制机构办公条件,保障办公经费。三是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指导部门专职法制科室建设,确保执法任务多的部门法制工作有专人负责,提高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对有条件的乡镇,逐步配备专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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