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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农村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

    作者:孙启贵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了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促进农村客运市场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安康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农村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政府组织、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经营者负责”的农村客运站管理原则,确定了车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车站经营与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运政部门实施行业指导和监督、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分工。
    《办法》还对农村汽车客运站的日常维护、经营模式、经营行为作了明确要求,并明确客运站不得任意改变用途作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必将对维护好我市规范、安全、有序的农村客运市场,为广大农村群众出行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良好环境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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