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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五个结合”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作者:石 勇 时间:2008-10-20 09:43 来源:中共平利县委组织部 字号: 收藏 打印

近年来,平利县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升执政能力为目标,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以“五个结合”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一是日常监督与定期监督相结合。通过公开部长电子信箱、干部监督电话和实行“部长接待日”制度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问题性信息。近年来,结合领导干部定期思想工作汇报、公开评议、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考核等情况,先后对15人进行提醒、告诫谈话,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防患未然。

二是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双圈”考察机制,全方位、多渠道的了解干部信息,结合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用好《平利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利县民主评议结果运用暂行办法》。2004年以来,先后对群众反响较差、工作成效不明显的11名干部降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

三是常规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在有效坚持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全程审计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根据《平利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先后免职1人,降职1人,对5人进行警示提醒和责令纠正。

四是任前监督与任中监督相结合。坚持拟提任干部任前公示、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和试用期等制度,对干部实行全程系统的监督,积极推进干部监督“关口”前移。制度实施以来,先后暂缓提拔5人,延长试用期2人。

五是他人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结合。通过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方式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和自律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干部监督卡,实施自我监督与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构建干部监督防御体系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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