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积极健全和完善党内关怀体系,注重从农村一线选聘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的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助理,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有劲头、政治有奔头。
一是精心制定方案。县委安排专人,逐乡镇逐村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该县村干部队伍情况。拟订《岚皋县公开选聘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助理工作方案》(讨论稿)下发各乡镇、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材料向常委会汇报,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
二是严把选聘程序。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四鉴定、两审查两公示、两差额”的程序进行。四鉴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信访、计生、综治、廉政鉴定;两审查两公示: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依照《公告》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通过党建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察、体检结果,对拟选聘人选进行聘用审查,确定聘用建议人选,并通过书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两差额:按参加笔试人员2:1的差额确定面试人员,按选聘名额2:1的差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选聘对象。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根据县情实际,规定从优秀村干部公开选聘的乡镇党委书记助理和乡镇长助理为“乡镇特设岗位”人员,村官身份不变,职责职能不变,但可以享受本乡镇站所负责人同等政治待遇,享有参政议政权,乡镇可适当分工,根据其业绩和贡献份额发放报酬,纳入乡镇班子考核管理。对工作期间表现特别突出,连续2年考评考核为优秀的,且工作有显著实绩、干群公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可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对选聘乡镇党委书记助理和乡镇长助理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满后,对考评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满后,对连续3年考评考核在“称职”以上(含称职)格次的,可以续签聘用协议。凡有两年考评考核在“基本称职”及以下(含基本称职)格次的,不再签订聘用协议。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在村上所任职务消失后,随即解除乡镇党委书记助理和乡镇长助理聘用合同。一旦解聘和不再续聘,所任职务自行消失,成为社会自然人,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截至目前,全县符合条件的35名村干部已全部报名参加公开选聘,10月底将全面进行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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