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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四项举措加强劳动执法力度

    作者:朱晓芳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市劳动保障执法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劳动执法,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办案,市、县(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坚持“和谐仲裁、和谐办案”的方针,以办和谐案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办优质案树劳动仲裁品牌,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依法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2008年全市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438起,涉及职工1065人,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98起,涉及职工845人,案外调解40起,涉及职工220人。结案376起,调解253起,裁决85起,撤诉及其它方式处理38起。其中,市仲裁委直接为劳动者追讨工伤待遇27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减少了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信访,紧紧抓住可能发生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当处理信访案件,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使矛盾双方知法、伏法,从而达到“止纷定争、息事宁人”的效果,堵截了矛盾的蔓延和不稳定事故的发生。截至10月底,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78起,仲裁委员会适用法律能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不能立案处理的进行案外调解;属于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对自己主张权利不切实的,在时效期内全部书面答复了信访人,使来访者心服口服,满意而归。
    三是强化监察,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了“春暖行动”专项检查,以大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手段,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目标,共检查179家用人单位,涉及农民工5537人,签订合同人数4818,签订率达到87%。认真接待劳动者日常投诉,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受理,共发出询问通知书87份,责令整改书77份,接待投诉230起,受理225起,接待来信来访39起,已处理38起。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6家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拒不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罚款3万元。开展了春节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建筑、餐饮、住宿企业536家,涉及职工2417人,补发工资513.2万元。加强了社会保险监管,整改或收回社会保险基金117.62万元。
    四是强化排查,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动,对全市9家重点国有改制企业和65家矛盾突出、存在投诉举报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共排查出企业内部职工矛盾38件,现场已调解27件,协助企业改制组共同解决5件,现场调解成功率71%,不能调解又符合仲裁规定的6件矛盾已建议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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