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创办发〔2008〕52号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区生活饮用水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滨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安康市城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生活饮用水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省爱卫办。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汉滨区
政府。 档(二)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印发
安康市城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工作的决定精神,确保生活饮用水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的目标如期完成,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康市城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市生活饮用水管理水平,保证安全、卫生的饮水供给为目标,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城区生活饮用水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提高供水单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率100%;直接从事供、管水和清洗消毒的人员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2、自来水厂水源地设置在水源保护区,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单位设施选址符合标准要求。
3、消毒措施到位。使用的涉水产品、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转。
4、水质监测到位。水源水、出厂水和部分有代表性的管网末梢水每日有自检报告。卫生监督部门每月有饮用水监测报告,每半年有全分析报告出厂水质达到卫生标准。
5、有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止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6、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及自建集中式供水点环境卫生整洁。
7、饮用水供水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年度目标
1、2008年:制定生活饮用水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双创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对城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帐。组织完成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卫生知识培训。完成火车站至市财政局、育才路至三桥头两条示范街上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的达标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其它片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城区所有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自备水源单位全部达到卫生标准要求。监测资料、记录、分析评价报告齐全。
2、2009年:巩固两条示范街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达标成果。完成四条大街整治工作,开展全城区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工作,检查覆盖率达100%,达标率90%以上。
3、2010年:建立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自评、查漏补缺,确保生活饮用水检查项目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
三、职责分工
安康城区生活饮用水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一)汉滨区政府:负责组织督促区卫生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内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一区(中心城区)管辖单位及九乡所有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如期达到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二)市卫生局:负责城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的牵头,制定安康市城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对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达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开展生活饮用水整治工作的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督促卫生监督、疾控中心完成水质监测、记录、分析报告和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三)市建设局:从生活饮用水企业的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入手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根据《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严格资质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注销其资质证书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停止供水。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标准水源、工艺、水质、水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督,严查违法供水行为。
(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河道、水域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监督、指导排污企业对污水、水域、环境等进行治理,依法加强水源保护区周围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五)市工商局:加强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的办证、年度审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
(六)市公安局:负责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提供安全保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八)西铁办:负责协调本系统供水达标工作。
(九)安康火车站: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活饮用水和客车用水的创卫达标工作。
(十)安康民航站: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的创卫达标工作。
(十一)水电三局安康基地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的创卫达标任务。
(十二)安康学院:负责本学院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师生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落实任务(2008年12月)。
1、宣传培训(2008年12月底前)。贯彻市委、市政府双创的决定精神,由市卫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根据省级卫生城市检查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各职能部门、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分期、分类、分层次开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营者、从业人员培训,重点讲解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创卫省级标准要求等内容。使各部门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步骤、方法,经营者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达到监督人员依法监督,依标准管理,从业人员依法经营,遵标准执行的目的。
2、摸底登记(2008年12月底前)。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区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片区牵头单位,以中心城区和周边9个乡镇为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建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对照标准建立已达标、基本达标、未达标基本台帐资料,确定专项整治重点、难点。
3、示范管理(2008年12月底前)。确定火车站至财政局、育才路至三桥两条街道为专项整治示范街,对沿街两旁所有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要求,起到双创示范街作用。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2009年1月—12月)。
卫生、建设、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对照标准,开展全面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市、区卫生部门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卫生监督、指导,市、区建设部门本着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督促不符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工商部门依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监管,取缔无证经营单位。整治中采取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对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巩固成果;对有可能达到标准要求的积极指导整改,督促尽快规范达标;对确实难以达标的单位,要报请市双创办督促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三)第三阶段:重点攻坚(2010年1月至7月)。
卫生、建设、环保、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达标检查,市双创办卫生工作组组织开展全市的督查达标模拟验收,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反弹。
(四)第四阶段:巩固加强(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和巩固工作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整理、归档各种创建资料,做好双创验收前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达标工作是我市双创检查验收工作的一项重要检查项目,对我市双创工作顺利达标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部门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步骤要求,对照标准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在积极开展工作人员、经营者、从业者培训的基础上,新闻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教育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加强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范经营的单位给予正确报道,对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单位给予曝光,树立整治达标典型。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监管单位、示范街道督促整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督促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力造成水污染事件发生的责任人,依其情节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