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陕西南部的石泉县在创建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示范县建设中,坚持以资源保护为基础,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机制求新,工作求实,采取“五化”措施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全县100.13万亩集体林得到有效管护,年度1.4万亩公益林高标准完成,为全国天保工程建设起到了探路子、树样板、出经验的作用。
一、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采取开群众会、发宣传单、写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天保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召开以天然林保护为重点的各种会议110余场次,电视台播发新闻60多条,刷写标语3200多幅,使林业政策法规进农户,增强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二、工程建设实行合同化。按照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县100.13万亩集体林划定289个管护责任区,把国有林划分7个管护区,县上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乡镇设护林站,村级聘请296名护林员,形成健全的天保工程建设网络。每年的公益林建设任务均由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通过招投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书,实行工程造林公司和专业工程队造林,保证工程造林的质量和苗木成活率。
三、自身建设达到规范化。加强考核及护林员管理,建立完善了《石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考核办法》以及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每年开展两次检查考核,对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末位淘汰,落实了奖惩;加强档案管理,县乡两级均建立了专用档案室,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建立了历年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电子档案,实现了专室、专人、专柜、微机化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帐储存、单独核算、单独建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全额报账;工程坚持先预算、再审核、竣工决算、按季度报账;结算方式坚持会计初审、天保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把关、局长审批的“3+1”模式;拨付资金坚持按造林检查合格面积及乡镇管护面积、护林员人数预算。同时,坚持实行稽查审计制度,县林业、计划、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监督、制约的机制,达到 “项目、资金、干部”三安全,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资源保护实现法制化。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坚持采伐许可证制度,农民自用材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林政执法人力资源,成立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强化林政执法,加大对木材采伐、经营、加工、运输秩序的监管,依法严查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发案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秩序;对各类工程建设提前主动介入,做好勘测及上报审批工作。同时,狠抓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的调查摸底登记建档挂牌管理工作。
五、造林工程达到精品化。为确保工程造林高标准、高质量,该县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四制”,即:林木种苗招标采购制、工程建设竞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做到“四不准”,即:挖坑不合格不准填土,填土不合格不予调苗,苗木不合格不准栽植,造林不合格不予验收,资金拨付按照“442”进行,即:工程实施时拨付造林公司或建设单位40%的启动资金,承包的造林任务全部完成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40%的资金,预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1年后保存率核查达标再予拨付。同时,推行领导抓点工程造林。按照“党政领导包山头,部门领导啃骨头”的办法,对土壤瘠薄、造林难度大、生态脆弱的地块由包抓领导亲自牵头组织,深入造林现场一线指挥,采取“爆破扩穴、异地拉土、肥土回填、大坑大苗、专业队施工、一次成林”的工程措施,全面推行地膜覆盖、生根粉泥浆蘸根和抗旱剂等综合造林技术,实行包任务、包进度、包质量、包管护,一包到底,严格检查考核。近年来,共完成领导抓点52处,抓点面积1.8万亩。通过领导抓点示范建精品,有力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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