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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风沐山乡

    作者:朱晨晨 时间:2008-12-22 13:59 来源:中共平利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沐浴着冬日暖阳,漫步于平利乡村,十七届三中全会为该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福音,闲散土地集中流转让茶饮产业大户放手一搏,干部群众在田间地头正忙得热火朝天;而乡村集镇、道旁院落一处处醒目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一幅幅精美的廉政公益广告、一个个基层干部忙碌的身影,无处不激荡着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风,奏响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时代强音。今年10月,该县被评为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阳光政务”扮靓新农村

    平利县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走出一条教育为先、制度保廉、监督纠错促规范的新路子,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该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县、乡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24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各抓一个村,县级主管部门抓站所,乡镇书记镇长抓辖区,形成了西起老县镇凤桥村,东至长安镇张店村,全长63公里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百里长廊示范带”。

    为增强基层政务事务透明度,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该县突出“四管”建“阳光政务”。在“管人”上,对乡镇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对村干部实行“两推一选”和村委会村民直选,以及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测评等制度,对基层干部进行全方位管理和监督;在“管权”上,建立和完善了乡镇、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有效防范了权力失控和滥用;在“管事”上,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政务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一事一议”等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管钱”上,全面完善落实了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会计委派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等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小组,坚持定期向群众公开,使农村财务管理实现了“阳光作业”。全县农村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干实事、谋发展、求突破,谱写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辉煌篇章:先后有27个村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成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荣获“陕南突破发展工作先进县”和“全省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县”称号。

    宣教工程增强“免疫力”

    “人生当如茶,清廉胜浮华”、“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做人德为本,做事民为先,做官法为上”无论是走进平利县机关单位、学校社区,还是街头巷尾,寓意深远的廉政宣传画、警示牌随处可见,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该县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优势,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筑起了一道反腐倡廉的“绿色屏障”。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党校开办党员干部廉政培训班、县纪委组建“反腐倡廉建设宣讲团”巡回宣讲,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知识测试……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和专题辅导培训60余场(次),集中宣讲40余场次,撰写体会文章1000余篇。“讲学习、讲党性、讲廉洁”的良好氛围在各级各部门已蔚然成风。每周一条廉政特色短信、每月一部廉政电影电视、每年一场廉政文艺晚会,从机关到农村、从学校到家庭、从企业到社区,从广场到街道,异彩纷呈的廉政文化已融入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之中,渗透到各个角落,像“廉”风化雨、似清风拂面,为源远流长的女娲文化赋予了新时代“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精神内涵。

    为拓宽舆论宣传阵地,改版完善“平利党风廉政网”,通过开设专栏、丰富内容和增强互动功能,目前访问数已突破10万次,成为全县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窗口;县纪委坚持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季度统计通报制度,全年在各大报刊媒体上稿697篇,充分宣传展示了各行各业反腐倡廉、廉勤共建的丰硕成果。

    制度创新编织“护廉网”

    平利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创新“两推行一强化”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编织了一道坚不可摧的“护廉网”。

    县委、县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推行“一表三书”层层夯实责任。每年初,县廉责办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览表》,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量化管理,夯实了目标责任。二是推行“三查三报告”促进工作落实。一查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情况,二查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情况,三查责任制牵头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一次责任制履行情况;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责任制履行落实情况每半年向县廉责办专题报告;责任制牵头单位定期将牵头责任落实情况向县纪委专题报告。三是强化“一票否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近年先后对3个单位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15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该县创新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提名工作暂行办法》、《全委会票决任免干部试行办法》、《公开评议领导干部试行办法》、《平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办法》、《平利县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规定》、《平利县重点项目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平利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企业检查监测点制度》等若干制度,健全了警示训诫联席会议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权、钱、事、人”各个领域实施全方位有效监管,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和逐步根除消极腐败现象,为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民生监察”奏响和谐曲

    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平利县在强力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整改规范、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与和谐稳定。

    该县2008年度民生工程立项79个,总投资2.26亿元,其中县级投资1597万元。项目推进中,县长亲自担任民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坚持统一安排、确保重点、专户封闭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计划部门各司其职抓好资金和项目管理,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与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严格资金兑付程序,坚持按进度拨款、按计划用款、分级分层审核把关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完善监管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先后制定出台了《平利县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平利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重点建设项目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重点工程派驻监察室和财务总监,强化资金现场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制、终身责任制、“双合同”等,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临时抽查、专题调研、重点审计等手段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灾民建房、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补助、贫困生补助资金、农业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等全部纳入《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管理,严密发放流程,通过“一卡通”实行银行代发,基本实现了发放过程全电子化,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通过民生工程的实施,该县农村教育办学条件、镇村基础道路和医疗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农村五保、低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全面保障,文化科技不断繁荣发展,该县打造“陕西最美丽乡村”的发展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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