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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将首次对优秀公务员给予嘉奖

    作者:李焕军 廖琳 时间:2008-12-26 08:47 来源:中共汉滨区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为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营造良好地工作氛围,不断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迈向规范化、科学化。近日,汉滨区出台政策,决定从2008年起,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实行一次性奖励。

    据悉,该区实施优秀公务员奖励的标准遵照中省规定,奖励的范围是区乡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等五个等次。其中,嘉奖和记三等功由区委、区政府或市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由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机关批准。

    由于对公务员一次性奖励尚属首次,该区组织、人事部门高度重视,考核办法侧重了民意测评的砝码,公务员年度考核必须有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以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派员参加,且对推选出的优秀公务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增加了公务员考核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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