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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月25日市物价局召开的液化气价格告诫会上获悉,自2009年元月1日起,安康城区液化气价格统一下调,重量11kg液化气零售和批发的城区到户价将分别降至75元/ 瓶和60元/瓶。新调价位至少在明年第一季度前维持稳定。
近期以来,随着国际油价的回落,液化气采购价明显下降,为保证“双节”期间液化气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会议决定安康城区液化气价位由此前的最高零售限价85元/瓶统一下调至75元/瓶,批发价调整为60元/瓶。并要求液化气经销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节日市场正常供应,不得脱销。要严格质量、计量标准,液化气残液要及时清理,不得变相短斤少两。要强化明码标价,液化气的重量、价格、充气网点都要明确标示。对不及时执行调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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