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数据质量高低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为提高全市普查数据质量及报表质量,市经普办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根据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督察情况和第一批资料的上报情况,市经普办发文对第二批上报的普查资料在数据上报审核的工作流程、上报方式、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县区经普办必须切实抓好人工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不能随意修改,必须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更正,重新上报(上报的报表必须清晰、整洁),未经人工审核的基层表不得转入数据处理流程。必须坚持谁审核谁签字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人工审核要突出重点,对各法人单位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状况报表要特别予以关注,要从各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衡量普查报表的总量指标是否实事求是。要从利润率、税收、增加值率为切入点,审核填报单位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数据,结合统计执法予以纠正。同时,要利用历史数据、年定报数据与普查汇总数据对比审核。在普查表收集审核更正录入完毕后,要汇总出分专业数据,并将总体总量指标、标志总量指标及其相对数指标与有关资料对比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一查到底,需要单位纠错的返回重报(盖章签字认可),需要部门审核认定的要有部门审核签章,需要说明的逐项指标、逐个问题详尽说明,以保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4月6日至11日安康市经普办采取一手抓数据质量,一手抓报表质量的方法,对各县区经济普查第二批上报的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首先采取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先将数据导入审核程序进行计算机审核,再分专业将基层报表抽取一定比例进行人工审核,合格率底于90%的退回重审,重新上报。其次采取表内审核与表间审核相结合的办法,从逻辑关系、表间关联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 在整个数据上报审核的实施过程中,经普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主线,抓好各个环节的衔接,要求各审核人员,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各负其责。通过各专业人员尽心尽力,通力协作,加班加点的辛勤工作,全市第二批普查数据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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