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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9户诚信模范纳税户向全市纳税人发出倡议

    作者:毛浓会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市国税局 字号: 打印

    4月20日,安康市国家税务局邀请全市部分诚信模范纳税户、市直有关单位代表和各县(区)国税局代表召开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会上对2004年度全市涌现出来的70户诚信模范纳税户给予表彰。安康正大制药有限公司、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诚信模范纳税户代表在会上发言,大家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安康”这一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不同侧面结合亲身经历,谈了自己对依法诚信纳税的认识,对加强税收工作、普及税法知识的意见与建议。座谈会上安康水力发电厂、宝鸡卷烟厂旬阳分厂、镇坪县制药厂等29户诚信模范纳税户代表向全市纳税人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的倡议。
    全市广大纳税人朋友们:
    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共和国的血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税收,离不开每一位纳税人的贡献。依法纳税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纳税人依法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依法诚信纳税是市场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到依法诚信纳税,才能营造和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在全国第十四个税收宣传月之际,我们特向全市所有纳税人发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倡议:
    一、增强诚信纳税的观念,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每一个纳税人都应把诚信纳税作为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立足于自身的长远发展,自觉应用法律、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自己的涉税行为,明礼诚信,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为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学习税法,遵守税法,保证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款,争做诚信纳税、依法纳税的模范。
    三、主动协税护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纳税人有义务、有责任做好协税护税工作,要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偷骗税线索,举报偷骗税案件,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把拳拳爱国之心、殷殷报国之情化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实际行动,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税收,为促进安康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倡议单位:
    陕西省安康市民威工贸有限公司民威商厦
    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烟草公司安康分公司
    安康水力发电厂
    安康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安康市明信铁合金有限公司
    安康市巴山宝业丝绸有限公司
    汉阴县电力局
    陕西禾烨(汉阴)植化公司
    石泉水力发电厂
    石泉县池河皂素厂
    紫阳县电力局
    陕西东木板石有限公司
    岚皋县电力局
    陕西省岚皋县盐业公司
    平利县众鑫茧丝化工有限公司
    平利县高众重晶石粉厂
    镇坪县建材股份合作公司
    镇坪县制药厂
    宝鸡卷烟厂旬阳分厂
    陕西旬阳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白河县汇丰矿业有限公司
    白河县红石河化工有限公司
    安康铁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赵周明(个体纳税户)
    王连萍(个体纳税户)
    徐桂华(个体纳税户)
    杨旭勇(个体纳税户)
    吕温暧(个体纳税户)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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