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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500万专项资金扶持非公有制经济

作者:曾德强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市人大网站 字号: 收藏 打印

市政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每年将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滚动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随之推出配套新举措,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贷款。
在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晓勇等10名代表依法提出了《关于设立安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将这份议案转作建议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这份代表建议移交市政府办理。
市政府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2008年9月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分级设立市、县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09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滚动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县区每年也要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并确定了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12月中旬市政府发出《关于努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推出配套新举措。采取市财政投入、县区财政入股,吸纳民间资本等措施,力争三年内将市级财信担保公司资本金扩大一倍以上,努力增强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针对目前缫丝、磁盘产、载能等企业产品积压、价格下滑、企业停产的现状,按照保产能、保增长的要求,在争取省上加大财政贴息支持的同时,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贴息专项资金,其中市本级1000万元,县区2000万元,用财政贴息的办法帮助重点企业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市内金融机构努力扩大县域中小企业贷款转授权,进一步简化企业贷款审批担保手续,与财政、经委联手解决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规范企业质押手续,简化抵押物贷款评估程序,减免评估费用,为企业贷款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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