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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安康市计划生育局获悉,该市针对农村计生家庭又出台了放弃二孩生育的奖励办法,这是继农村计生家庭奖、扶政策后的又一新的计生奖励办法。
该奖励办法的申报对象为:1991年3月3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奖励。
本次奖励金的兑现由个人申请、村级审议张榜公示、乡镇审定、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核、并签订协议。奖励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2008年、2009年分别兑现2000元,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奖励对象个人账户。同时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资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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