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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开展全省消毒剂生产及销售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1月29日,市卫生监督所立即开展行动,对安康中心城区金州大药房、怡康医药超市、百家惠大药房、振兴医药连锁超市销售的消毒剂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毒剂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消毒剂产品的索证情况,进货验收制度落实情况,消毒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中发现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要求立即整改,对制售假冒伪劣消毒剂的给予从严从重处罚,杜绝假冒伪劣的消毒剂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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