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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公告》。
《公告》要求,各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市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信息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存在的安全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努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群防群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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