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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677名离任“村官”喜领荣誉金

    作者:丁衍明 时间:2009-01-20 08:41 来源:中共白河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近日,白河县在中厂镇举行离任村干部荣誉金发放仪式,为该镇57名在村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发放荣誉金。据悉,该项工作在全县同时启动。
      为将党内帮扶关怀激励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白河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离任村干部荣誉金发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享受荣誉金的村干部必须是年满55周岁,1949101以来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且属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荣誉金审批按照个人申请、村党支部初审、乡镇党委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县、乡、村建立离任村干部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县委组织部为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颁发《荣誉证》。荣誉金按担任村干部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年20元计算,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根据审批的发放名册划拨到乡镇,离任村干部凭《荣誉证》每年年终领取。
      白河县委组织部自20086月起,对全县离任村干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经过认真核查、公示、审批等程序,最终确认首批677名离任村干部符合资格。2009年春节前,首批荣誉金将全部发放到离任村干部手中,全县共发放资金27.63万元。
      领到荣誉金的马安村原党支部书记聂太富高兴地说:“这笔钱的意义可不一样啊,不管钱多少,说明党和政府还惦记着我们这些老人!”参加发放仪式的村干部深有感触,能领到荣誉金,不光是经济上的激励,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他们这些离任村干部的重视和过去工作的肯定,激发了他们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离任“村官”们纷纷表示,他们将继续为村上发展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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