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消协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安康市消协和白河县消协秘书长刘同意分别荣获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安康市消协获得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的殊荣,更加激发了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全市消协干部的工作激情和争先创优的热潮。
近年来,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人员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公益职责,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安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抓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突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加强。抓维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抓好群体投诉和重大疑难案件、完善投诉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效措施,处理和办结了大批消费投诉。仅2018年至今,全市各级消协、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累计2230件,办结2162件,办结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6.7余万元。其中两起投诉案件作为案例被纳入2017、2018年陕西省十大维权经典案例。消费纠纷的有效化解,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抓建设,方便消费者诉求。狠抓了各级12315维权站点和消协的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全市各县区全部成立了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75个,12315维权站点2888个,组织维权网络进一步扩大,逐步向街道、学校、市场、商场和村镇延伸,其中“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460个,有效地落实了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消费维权网络覆盖全市,基本做到农民投诉不出村,居民投诉不出社区。抓创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积极参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开展“不售假货,让政府放心,让百姓满意”对社会公开承诺活动,建立维权站点,为消费者提供各项便民服务。通过对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约谈,规范行业经营,尽量预防和减少消费纠纷。通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消费环境得到不断提升。
在近期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消协工作人员更是勇担当、尽职守,全力投入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坚守抗击疫情第一线。一方面加强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值守,确保疫情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加快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简化办理程序,特别是针对防疫用品和药品的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同时通过对疫情期间投诉举报的数据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消协组织办结消费投诉举报346起,发布消费提示6条。
荣誉是鼓励更是鞭策,全市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人员将以此为契机,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下,不忘初心、奋力前行,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职责,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为安康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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