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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作者:钱从波 时间:2009-02-02 09:43 来源:白河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白河县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至2008年底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逐渐走上了综合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城乡低保稳步运行。该县针对城乡低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大胆探索低保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低保制度,重点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截止2008年底,全县享受城市低保1565户3149人,年发放城市低保金515万元,享受农村低保15088户20220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008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2006年以来,该县加快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先后投资1190万元,建设中心敬老院16所、区域性敬老院2所、集中安置点11个,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供养范围,至2008年底,累计供养人数144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3%。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该县于去年制定了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供养标准由2007年人均年生活补助1200元提高到2008年的1440元,全年下拨五保生活补贴391万元。年底还按照每人4床棉被、2床被罩、2套棉衣、1双棉鞋的标准为五保老人配发了越冬物资,同时还投入30万元为敬老院配套建设取暖房,让五保老人能够集中安全取暖,顺利过冬。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白河县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途径,认真贯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政府出资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困难群众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住院费用还实行全免,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全覆盖。2008年,全县共为38953名参合患者报销医药费1010.12万元。同时,该县从2008年起开始推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日渐完善。
    此外,该县不断加强灾害救助和优抚工作。灾害救助以农发安居工程为重点,结合灾害倒房和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与重建,2008年共投资382.5万元,建设安居工程765户,目前已入住2197人。优抚工作方面,对城镇户口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全部落实了医保政策,认真落实了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抚恤金新标准。财政转移支付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年达到500元,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现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元,在乡复员军人月补助250元,年下达抚恤金补助金达190万元。
    目前,全县已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救助、住房解困等专项救助为配套,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社会帮扶为补充,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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