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推广应用安康“健康码”的通知
安联指办函〔2020〕78号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队、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便于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经研究,决定推广应用安康“健康码”服务系统,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健康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原则
按照精细化分类防控有关要求,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做到来(返)安人员健康风险可知可感,人流刷码通行可疏可导,确保疫情防控路径可溯可控。
二、适用范围
安康“健康码”适用于广大人民群众和所有拟进入我市人员。以下五类人员,不符合申领条件,申领系统无法生成安康“健康码”:一是未治愈的确诊病例;二是未排除的疑似病例;三是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四是未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五是治愈出院未满14天居家隔离期者。
三、健康码获取途径
方法一: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发现”“小程序”,再点击右上角搜索按钮,输入“i安康”,点击搜索结果排在第一位的“i安康”,在便民服务栏目下,点击安康“健康码”进入。
方法二:微信扫描安康“健康码”二维码,直接进入申领安康“健康码”入口。
申领安康“健康码”需在“i安康”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结束后点击“安康健康码”,系统会引导用户申报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完成后,系统会根据个人申报信息和后台大数据系统进行比对分析,生成相应颜色健康码。(注:已申请健康码查看入口与申请入口一致。)每日健康码领取无数量限制,用户可按实际情况进行申领。
四、健康码颜色判定标准
安康“健康码”颜色判定主要依靠后台大数据支撑和用户自主申报,颜色实时动态更新,各色“健康码”判定标准如下:
(一)红码。有高危人群接触记录,用户申报过程填报的有密切接触及症状表现相关内容的人员。
(二)黄码。手机有湖北漫游记录或者刚从外地返回安康,用户申报过程填报刚从外地返回安康相关内容的人员。
(三)绿码。除“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
(四)转换规则。显示黄码者,通过安康“健康码”系统申报健康打卡,连续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显示红码者,连续申报健康打卡14天正常后,并经县区疫情防控部门确认后,将转为绿码;显示绿码者,如果大数据平台比对出相关记录后,按以上规则转换为黄码或红码。
五、具体应用
疫情防控期间安康“健康码”作为在安人员通行有效凭证之一,可作为在安康工作、学习、生活的电子通行证,使用时,需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各村(社区)、小区、商超、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检查人员对赋码人员采用以下分类管控措施进行查验处置:
(一)“红码”人员。禁止通行,就地临时隔离,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二)“黄码”人员。详细登记人员信息(身份证),测量体温低于37.3℃的人员,准予放行。
(三)“绿码”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的人员,准予通行。
验码过程中如发现人员发烧(体温高于37.3℃)或疑似症状的,要立即对人员就地临时隔离,记录好相关信息并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属地社区(村)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安康“健康码”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管控措施进行查验处置,不得随意变更处置程序,增加查验项目。
(二)安康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要加强后台系统管控,严格按相关要求落实好管理责任,确保数据安全。
(三)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确定一名懂信息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县区“健康码”后台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县区不符合申领“健康码”条件的人员身份信息(请于2020年2月23日16时前将名单报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传真:3324289)。
(四)对于不如实填报套取“健康码”、截图冒用他人“健康码”等不诚信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各工商企业按复工管理政策有序复工,并提醒外地未返回安康员工提前申领“健康码”,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凭“绿码”、有效身份证件、测温后上工,各企业要鼓励员工每日通过安康“健康码”服务系统健康打卡。
(六)对参与疫情防控保障的有关工作人员,可能因工作原因出现“红码”“黄码”,可由主管单位做好健康筛查,并上报纳入疫情防控白名单管理。
(七)安康“健康码”是现有防控措施手段的有益补充,不是替代,对于没有申领条件的(无智能手机或微信账号群体)可凭原有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经测温正常后通行。
(八)有关健康码使用的相关问题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咨询。
附件:1.
安康“健康码”操作说明;
2.安康“健康码”二维码。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安康“健康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