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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选任干部严把“六关”

    作者:吴路平 时间:2009-02-10 09:00 来源: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一是坚持用人标准,严把素质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积极选拔政治素质好,扎根基层,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2008年,共选调19名长期在山区乡镇工作、成绩突出的正副职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到县直部门和川道乡镇任职,把5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敢于攻坚破难、能够干事创业、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关键岗位,极大地调动了县乡各级干部踏实干事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严把推荐关。在推荐程序上,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领导事先不划圈子、不定调子,通过会议投票、个别谈话、个人署名推荐、党组织集体推荐等形式,坚持以民主推荐为主,组织推荐和领导个人推荐为辅,综合几方面的推荐意见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对民意基础较差、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扩大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参与程度,确保推荐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推荐结果的真实性、公认度。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把考察关。抽调具有干部考察资格的专兼职干部考察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比较,实现好中选优,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

    四是坚持充分酝酿,严把提名关。对经民主推荐后,拟提拔使用的人选,先由考察组深入考察,提出初步意见,经充分酝酿后由组织部部务会、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五是坚持材料齐全,严把审查关。对每一个拟提拔使用的对象,都必须健全完善民主推荐结果、干部考察材料、廉政、计生鉴定结果、干部任免呈报表等材料,材料手续不全,不提交会议研究。

    六是坚持集体研究,严把任免关。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牢固树立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的意识,严把程序关,切实做到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始终做到参会常委不到三分之二以上者不研究,半数以上常委不同意的不通过。有意见分歧或群众反映的问题未查清时暂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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