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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安财农(2020)12号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20-2060935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17:16 |
来源 | 市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
汉阴县、白河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21号)和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0〕179 号),经商市发改委、市扶贫局,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下达你们(详见附表1)。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
此项资金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县区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算执行有关要求,严格对照脱贫退出标准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需要,以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为依据,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负面清单,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等有关制度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瞄准性和高效运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分配表
附件2: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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