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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067847 发布日期 2020-04-29 10:53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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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职转发〔2020〕2号


各县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专题组、保障组: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0年4月28日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为保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规范有序、有力高效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制定本规则。



 一、组织机构
  协调小组是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组长1名,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2名和成员若干。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
  协调小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对外以“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会议制度
  协调小组实行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
  (一)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全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要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和指导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议题准备。全体会议议题根据协调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批示指示或各专题组、保障组的建议提出,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汇总并提出建议方案,报请协调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定。涉及相关部门的议题,有关专题组或保障组应在事前充分协商。
  (三)参会人员。全体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协调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同志列席。
  (四)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起草并按程序报批,由协调小组组长签发。会议纪要报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和保障组,必要时增发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协调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指示,协调小组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或有关事项。会务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其他事项
  协调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检查、协调和督促活动,推进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
  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包括重要课题研究、第三方评估、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专题调研和跨部门、跨领域重要问题调研,由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按业务分工分别提出年度调研安排,并组织实施。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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