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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议题收集报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067849 发布日期 2020-04-29 11:05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议题收集报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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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职转发〔2020〕3号


各县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专题组、保障组: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议题收集报审办法(试行)》已经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0年4月28日


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议题收集报审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会议议题收集和报审程序,提高协调小组工作质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议题范围
  (一)事关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要政策措施,各行业、各领域重点改革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市级统筹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协调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总结,重要政策措施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重要政策措施工作督查方案、督查通报和整改落实意见。
  (三)报请上级有关单位审批的重要改革方案、试点示范方案。
  (四)各类能够在市级以上层面推广的原创性工作经验、制度性工作成果和体制机制创新模式。
  (五)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专题组认为需要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或协调小组审议的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议题提出。协调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可根据全市或分管领域工作实际提出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涉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方面议题,可直接列入协调小组会议议题。各专题组围绕本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提出议题,由专题组牵头单位每年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议题数不少于2个;专题组所属成员单位报经专题组组长同意后,可直接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议题,并报专题组牵头单位备案。
  (二)拟定材料。议题提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经过深入调研(也可向协调小组提出由专家组进行调研或第三方评估)、专题讨论等方式,及时起草拟定完善相关议题材料。
  (三)征求意见。重要改革方案提交审议前,应由议题提出单位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建议,法治组进行法律审核,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相关专题组。
  (四)材料审核。各专题组收到议题材料后,应及时研究审核,由专题组组长审签后,与议题材料、起草说明一同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为厘清机构职能,协调小组会议不研究涉及人员编制、项目资金等具体事宜。
  (五)提请审议。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拟提请审议的议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列入会议议题,不符合要求的返回议题提出单位修改完善,达到要求后方可提请审议。会议议题经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后,报协调小组组长审定。
  (六)会议审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将议题材料分送参会人员,会议召开时不再发放材料。会议审议时,应由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专题组组长汇报,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专题组组长无法到会的,相关议题顺延下次会议审议。
  (七)审定发布。会议审议后,由议题汇报单位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议题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审定的重要全局性的改革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或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畴,由督查组负责跟踪督查。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各专题组、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取向、发展指向,把会议议题收集报审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落实的前置关口,确保提交审议的议题质量。
  (二)规范内容。议题材料应当充分结合安康实际,突出改革特色。议题材料的起草说明应包含起草过程、改革要求、主要内容、请示事项,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三)协调配合。各保障组负责做好各专题组提交议题的综合协调、法律审核、督查检查及专家咨询工作,综合组要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考核。议题收集报审情况纳入对各专题组及成员单位年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单项考核指标,对未完成任务的,由市职转办在考核指标分值中予以扣减,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职转办负责解释,并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修订。各县区、各专题组可参照本办法制定议题收集报审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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