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我市五家企业保留“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作者:佚名 时间:2009-03-10 16:00 来源:市农业局网站 字号: 打印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监测合格的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陕农业发[2009]13号文件,我市“秦东魔芋食品有限公司”、“镇坪县美味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巴山丝绢有限责任公司”、“岚皋明珠魔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旬阳蚕丝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留“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文件指出,在各市初步检测的基础上,经省级综合检测,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批,我省92家企业2007年监测合格,继续保留其“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有4家企业因不符合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检测不合格,取消其“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wangx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