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2008年在全县所有党(工)委中全面进行建立党员先进性评价体系工作。工作中严把评价细则、日常管理、年终考评、结果运用四个关口,结合每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先进性承诺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科学客观评价,促进了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是严把评价细则关,夯实先进性评价工作基础。党员先进性评价细则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行为准则,是衡量党员言行的标尺和准绳,是党员先进性评价的工作基础。各党支部在制定评价细则和实施方案时,总体上要突出“三性”。一是科学合理性。各支部紧扣各自行业和工作性质,合理设置基本指标,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党员,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设置不同的个性指标;二是客观全面性。对每名党员从政治品德、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根据党员受到不同层次的奖惩情况设置加减分指标;三是具有操作性。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项评价指标赋予一定分值,进行百分制考评,最后给每名党员作出“具有先进性党员”、“基本具有先进性党员”、“不具有先进性党员”的定性评价。
二是严把日常管理关,构建先进性评价工作模式。将党员先进性评价工作纳入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建工作季度督查、党建工作责任人述职评议进行严格管理。党员先进性评价细则经党员大会讨论后,人手一份,并在各支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党员季度汇报,支部半年小结,工委随时检查”的工作模式督促检查。党员每季度对照党员先进性评价细则向党支部汇报先进性作用发挥情况;各支部每半年上报一次党员先进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深入各党委检查指导,总结好的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先进性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严把年终考评关,注重先进性评价工作实效。年终考评是实施党员先进性评价的重要环节,要做到规范运行。一是统一程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委会总评、支部大会通报考评结果的程序进行考评。二是明确考评内容。以评价细则为考评依据,把党员先进性评价与党员先进性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党员对照先进性评价细则汇报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履职情况,由与会人员进行党员先进性评价测评。一个会议,一个汇报,一张测评表完成党员先进性评价、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党员考评工作。三是确定考评格次。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按奖惩情况确定最后得分,明确定性评价。同时,根据党员承诺在党员先进性评价中的比例反推党员承诺考评得分,确定党员承诺考评格次;根据党员先进性评价结果,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确定民主评议党员格次。四是及时反馈结果。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评分结果,在肯定成绩、确定整改方向上提出定性意见,并将每个党员的评价得分、定性评价结果填写在《党员先进性建设管理卡》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管理手册》上,公布在墙上,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把评价结果运用关,健全先进性评价激励机制。将党员先进性评价结果运用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有效抓手,对评为“具有先进性”的党员党支部及时予以物质和精神表彰奖励;对先进性作用发挥较差或一般的党员,属主观原因的进行谈话警示,属客观原因的进行组织帮带;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不具有先进性”的党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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