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电子公交卡给予优惠的建议 | ||||||
编号 | 156 | 办理部门 | 市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 | ||
签发人 | 江家安 | 签发日期 | 2020-08-26 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10:25 | 类别 | C |
正文 |
城市公交能够减少城市拥堵状况,缓解交通压力,符合低碳出行的要求,亦是大部分市民、居民外出生活及工作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公交公司对持有卡片式公交卡的乘客给与6折优惠,极大的提高了市民乘坐公交车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公交车的上座率,降低了运营成本。但是对电子公交卡未给与优惠。因此,我建议:对持有电子公交卡的乘客也给与6折优惠,方便市民出行,进一步提高市民乘坐公交车的积极性,提高上座率,降低运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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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余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子公交卡给予优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安康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电子公交卡是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信用支付,目前常用的电子公交卡为支付宝提供,由支付宝公司和安康市一卡通公司于2019年12月签订协议后上线使用,方便群众实现无卡乘车。 现在日常使用的一卡通实体公交卡每刷一次享受6折优惠,优惠金额由安康市地方财政进行票价补贴。目前支付宝平台是全国通用的,如果电子公交卡也实现6折优惠,外地乘客在安康乘车扫码支付享受的优惠也需要地方财政进行补贴,势必会加大地方财政负担。电子公交卡和实体公交卡同等优惠,一是要财政、物价、交通等部门协调推进,充分调研论证经过听证审批等程序;二是要地方政府同意予以同等补贴方可执行。目前支付宝电子公交卡的打折优惠政策均由支付宝公司单独制定,例如连续刷卡14次可享受9折优惠,周末可享受一次1分钱乘车等,其优惠补贴由支付宝公司自行承担,与当地财政部门和公交公司无关。 您的建议很好,可提高市民乘坐公交的积极性。随着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会参与其中,我局会督促各公交公司加大对电子公交卡及各类优惠乘车活动的宣传,为市民提供多种类乘车支付选择。同时也会积极和相关部门协调,参考外省城市的先进经验,推动此项工作进展, 争取早日为市民带来更多的优惠服务,方便广大市民优质出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安康公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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