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46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二、收费依据:不收费
三、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等资质条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新区除外)提出资质认定申请。
六、咨询电话:0915-2390047 0915-3213087
监督电话:0915-321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