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建议 | ||||||
编号 | 292 | 办理部门 | 市教体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邹成燕 | 签发日期 | 2020-08-24 15:30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15:35 | 类别 | A |
正文 |
近年来,全市教育实现了由基本普及到巩固提高,由基本达标向均衡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教育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升。但是,教师的工资待遇比较低的现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广大教师的工资收入,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虽然,各县在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方面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基层边远学校教师待遇有所提高,但是从教师总体工资收入水平来看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根据2018年宁陕县工资年报数据显示,公务员年工资收入95826元,教师年工资收入74587元,教师与公务员年工资收入差距为21239元。《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央“四号文件”明确指出: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基本标准还未实现。 建议: 一是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教师教龄津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仍然是10元封顶,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出相应调整。 二是教师与公务员同等享受年终考核奖金。年终考核奖金是拉大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因素,教师与公务员都同样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在体现社会公平上应同等对待。 三是提高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制度一种激励机制,提高绩效工资标准,发挥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作用,更是缩小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的重要举措。 四是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津贴制度。落实学校管理岗位津贴制度,管理岗位(校长、班主任)责任人的工作任务、承担责任要与享受待遇相对应,才能更好、更有效地落实教师、校长聘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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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落实教师待遇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市教体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积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督促教师待遇落实。各县区政府是教师待遇落实的责任主体,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要求,我市各县区于2020年5月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10个县区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具体到宁陕县,2020年6月30日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提高教师待遇方案,按照人均不低于公务员收入补差,2020年中小学教师年人均增加绩效工资5900元,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后,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测算情况为:教师年人均工资71497元,教师奖励性补贴5900元,教师年均工资收入77397元;公务员年均工资66183元,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支出11155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支出77338元。宁陕县建立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明确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教师工资待遇,同时,统筹考虑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区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鼓励激励作用,坚决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安康教育的关心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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