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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打击非法销售保健品的建议
    编号 165 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宗富 签发日期 2020-08-17 10:50 发布日期 2020-08-21 16:30 类别 B
    正文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健康、长寿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尤其成为一些老年人的生活目标。

    现象:

    目前,一些无良商人抓住老年人的长寿心理,租用临时场地给老年人进行所谓的“健康养身”讲座或者开设“养生会所”。老年人每日免费听养生课,并给老人一些小礼品。销售人员在讲课时放大保健品的疗效,声称某些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偏瘫、气管炎等老年人的常见病、多发病,最后引诱老年人购买产品,老人们不惜上千甚至上万的养老钱高价购买所谓的“包治百病的神药。”

    一方面老年人因使用保健品影响身体健康,甚至有老人因使用保健品耽误急病诊治甚至威胁生命;另一方面因思想被蒙蔽,不听家人及子女劝阻,经济严重受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通关注的热点问题。

    建议:

    1.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食药监、工商行政部门成为联合执法小组,给予严厉打击,并开通举报电话,让欺骗老年人的不法分子无处可藏。

    2.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媒体、街头或社区宣传等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防范管理,防止再次上当受骗。

    回复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击非法销售保健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该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生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保健食品市场消费需求日益扩大。据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保健品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50%以上,超过65%的老年人使用过保健品。这其中,有近66%的老年人因公司促销、广告宣传而购买保健品。随之而来的是鱼龙混杂的保健品营销,一些经营者专门针对老年人对保健养生、缓解病痛和贪图小利的心理特征,打着健康讲座、理疗体验、关爱老人”的名号,用“温情”骗取信任、借“专家”强力洗脑、以“免费”吸引上钩、假“科技”忽悠购买,大肆推销保健品。针对保健市场这些乱象,市市场监管高度重视,精准施策,联合市公安局、网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聚焦虚假宣传违法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整治成效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会议营销隐蔽性较强的特点,重点对宾馆酒店、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精准摸排,采取走访受害人家属、长时间蹲点守候、潜入非法会销组织内部,摸清营销模式等办法实施精准打击,先后组织“猎狐行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执法,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功效、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实施重点打击。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620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883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622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195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乡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329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3次,开展协作执法86次;立案19件,罚没款105.5万元。

    特别是市局联合紫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紫阳县红瑞乐邦经营部非法会销案,当事人被处罚款100万元,相关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工商报、今日头条予以报道,有力震慑了保健市场违法乱象,实现了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教育一类经营主体的良好效果。

    在实施重点打击的同时,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宣管并举、教育引导”的原则,运用多种手段,营造社会关注、群众知晓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月等,采取制作展板、录制保健品知识宣传视频,手机、微信发送信息等方式向公众广泛宣传食品、保健品、药品的功能区别,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同时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社区、企业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消费知识讲座,重点对老年消费者讲解保健食品相关知识,提醒他们谨防陷入传销、非法会销等消费陷阱。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人数800多人,大力普及保健品知识。

    二、监管困难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非法销售保健品远还没有从根本上彻底根除,洗脑式、温情式销售依然是保健品销售主要方式。

    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隐蔽监管难。组织者选择的场所比较隐蔽,且经常更换地点,难于监管;并且选择特定的老年人群进行宣传洗脑,夸大功能和疗效。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后,讲解人员就立即停止,执法人员很难取得违法宣传资料;参与活动的老年人因为相信销售人员不仅不愿意举证,还对执法行为表现出明显的反感和抵触情绪,甚至阻拦。

    (二)产品合法查处难。非法会销所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符合产品标识规定,印制的宣传单上没有夸大治疗功能表述;现场查获的保健品,经过数据库比对和抽检、协查,产品多为正规厂家生产;宣传和销售地点分离,难以取证;至于利用讲座、会议和联络感情等方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三)老人喜爱取缔难。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缺少家庭情感慰藉,社会正规的老年养老机构偏少偏贵,各类各种养生信息鱼龙混杂,多种社会因素的交织,导致部分老年人喜爱讲座和会所式的聚会,并出于自身健康的考虑高价购买保健品,使得类似现象极易发生和死灰复燃。

    三、工作打算

    (一)严把准入关口。根据机构调整方案,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联系与沟通,依法履行职责,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工作。在行政审批现场核实中,认真做好对每一户申请企业实地验收,对企业的经营场所及库房条件、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人员健康及培训制度、索证索票、计算机管理、购进验收等环节严格要求,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问题可发现,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批发及连锁总店企业管理水平。对达不到办证条件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报行政审批局。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宣传、公安、商务、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品及违规直销等违法行为。全面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提升案件线索发现能力,集中力量查办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强化行刑衔接,加强案件督办和部门协作,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净化保健品市场。

    (三)建立长效机制。利用互联网、数字化平台加强对“保健”类企业动态监管,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同公安、民政和基层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履职尽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研究治理方案,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四)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场,围绕“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利益”,向公众科普保健食品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假辨假和防范的能力。充分发挥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力量,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台、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开办专栏和张贴散发消费警示宣传页,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选购保健品,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同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案件查办等信息,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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