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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尽快拆除在汉江三桥上游僵尸船的提案 | ||||||
编号 | 203 | 办理部门 | 市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江家安 | 签发日期 | 2020-08-27 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11:45 | 类别 | B |
正文 |
三桥上游僵尸船,已停放三年之久,每年洪水季节都对下游的汉江桥造成严重威胁。该船只无动力、无人监管,一旦洪水爆发,碰撞到下游的汉江大桥的任意一个桥墩,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汉江上游所有僵尸船分解拆除,确保下游汉江大桥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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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拆除在汉江三桥上游僵尸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核实了解,汉滨区政府于2017年12月划定了汉江城区禁采范围,将汉江安康城区段东起关庙镇政府所在地汉江断面以上至安康水电站大坝保护区以下河道划定禁采区,成立由区水利、环保、海事、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取缔汉江马坡岭水源地上游采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马坡岭水源地上游采砂场已全部取缔,采砂船舶多数已拆解或撤离到下游,目前尚有1艘采砂船和2艘运输船集中停靠在佘家窑村汉江岸边,三艘船舶均为一人所有,未进行作业,两艘运输船舶动力系统正常,未拆解的主要原因是船主自述整治取缔时船舶为新造,补偿未达成协议。 由于船舶未从事生产作业且与汉滨区有关部门就补偿问题尚有意见,为确保安全,我局已要求区交通海事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和动态监管,一是加强对船主的政策宣传,配合水利等部门促使船主尽早将采砂船进行拆解撤离;二是要求船主在拆解撤离前加强船舶看守,避免发生走锚流失;三是加强防汛信息通报,通过船舶防汛微信群等及时向船主通报水情汛情。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愿我们继续加强沟通与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康交通安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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