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办〔2020〕49号
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县区财政是“三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财政要履行好监督指导和帮扶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凝聚财政“三保”工作合力,支持县区做好“三保”工作,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现成立市财政局“三保”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成员组成
组 长:石昌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尹正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朝阳 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经办处处长
马劲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启胜 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雷启平 局党组成员、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税政法规科、债务管理科、监督评价科。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算科,由预算科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2.密切关注县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好“三保”工作责任,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3.审议市财政支持县区“三保”重大政策,研究分析县区“三保”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4.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县区财政运行的影响,制定县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三保”工作决策部署的政策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2.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县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县区对“三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3.协调局内各科室和县区财政部门,及时总结县区“三保”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对“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预算科建立县区“三保”预算执行月报制度,密切跟踪县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加强县区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三保”重点县区重点关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研究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困难地区阶段性财力补助分配办法,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意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县区财力补助力度。
2.国库科加强对县区财政库款的监测,完善市财政对重点县区工资保障监测预警机制,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县区保工资支付风险评估,落实好县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3.债务管理科加强对县区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控,督促县区按期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化解隐性债务、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
4.办公室按职能分工做好县区“三保”工作的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对媒体和网络上有关我市县区“三保”舆情做好监控和应对工作。
5.综合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按职能分工,做好分管领域的工资和基本民生保障等相关政策研究经费保障工作。
6.监督评价科会同预算科对县区“三保”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检查处置。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政“三保”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需要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加强与局内相关科室、各县区的沟通,形成推动县区“三保”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县区“三保”保障能力,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