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5月28日西康高速公路通车后旅游高峰期间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安康市公安机关把加强旅游治安秩序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构建“三大”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旅游治安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和谐旅游”治安环境。
构建联合联勤机制。为确保“5.28”西康高速公路通车后及第九届“龙舟节”期间旅游治安秩序稳定,进一步树立安康旅游良好形象。安康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旅游局从4月起联合开展了旅游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抽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成立了旅游治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安康市旅游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与分工,把全市旅游景区景点作为重点区域;把涉及旅游治安的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美容美发厅、酒吧、茶楼、电子游戏机室、网吧等场所作为重点部位;把娱乐场所的“黄赌毒”、涉旅场所的防火防盗、旅游市场中敲诈勒索、追尾兜售及旅游交通中的“黑车”运营、强行拉客、宰客、索要回扣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联合执勤执法,进行专项整治,全力维护旅游治安秩序稳定。
推行警力前移机制。为确保旅游治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强化旅游景区景点的治安防控,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在旅游治安防范的重点区域,严防各类涉旅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一是开展旅游治安大检查。2009年4月中旬,市公安局何甫强副局长带领治安支队负责人深入到汉滨、紫阳、平利、镇坪等县检查指导旅游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对旅游治安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有力促进了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公安局按照市局要求,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车站、商场及旅游车辆、游船等易发生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场所和游客运载工具,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检查行业场所628家,旅游景区景点12处,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124处,当场整改9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二是强化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本着“哪里旅游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结合全市春季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和“警剑”行动,坚持从面上排查,从线上巡逻,从点上防控,加大旅游景区治安管控力度。汉滨、汉阴、岚皋、旬阳等县公安局以净化旅游治安环境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扒窃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共计查处各类涉旅案件29起,处罚49人,努力创建安康和谐旅游城市品牌。目前,我市瀛湖、香溪洞、岚宫山三景区被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旅游局评为“平安景区”;三是严格涉旅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把好审批关,对于审核批准的大型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并完善各项紧急处置预案,组织警力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安全举办万无一失。汉阴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汉阴第四届“油菜花”节安全保卫工作,西康高速公路“5.28”通车典礼及安康市第九届龙舟节等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准备之中。
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本着“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原则,全市公安机关在重点旅游景区建立警务室、治安报警点,在危险地域设置警示牌,在条件成熟的景区景点安排保安,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加强对涉旅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各县(区)公安局把西康高速公路与各景区景点道路沿线的出租房屋、重点人口、流动人口以及个体经营户列入重点工作对象逐一调查登记,主动征求各单位工作意见,解决实际困难,使广大涉旅经营单位能够加入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队伍中来,有效避免了因各种不良经营行为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汉滨分局为瀛湖、香溪洞景区警务室配齐配全安全设施,设立停车位置,划定安全标识标线,景区景点警务室做到人常在、灯常亮;岚皋、汉阴、镇坪等县公安局要求涉旅景区景点辖区派出所在双休日安排警力执勤,在涉旅景区景点派出所推行“队所无假日”新型警务模式;平利、石泉、旬阳、宁陕等县公安局结合“双创”活动,在各服务窗口单位推行人性化服务,做到文明、热情、高效,切实提升旅游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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