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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
    编号 239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鹏 签发日期 2020-08-24 10:10 发布日期 2020-08-27 16:30 类别 A
    正文



    我国民营企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多、且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的特点,其健康长久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民营企业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市场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商业活动形势多样,商业环境复杂多变,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陷阱防不胜防,而民营经济因为其自身的劣势在遇到涉及经济纠纷、合同诈骗等经济陷阱,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不足。尤其是近几年多发的介于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之间的案件,往往因为民营企业取证问题,被定性为经济纠纷,无法在公安机关立案,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打击藏在背后的违法人员。很多民营企业往往因为一个案件造成巨大经济影响,导致经营无法维持。尤其在今年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困难,可能一个经济案件的发生不但影响的是一个企业,而是企业背后的很多家庭,不利于社会稳定。

    建议:

    1.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公安机关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公安机关强力介入合同诈骗案件,利用其取证侦查优势,取足证据,锁定嫌疑人、快速立案、冻结非法账户、追回损失,做到快捕快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聚焦市局党委137”战略部署,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思想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党委高度重视,全市公安局长会议3月20日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在工作报告中,对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部署,统一全警思想。优化办牵头实施,认真落实《安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省厅“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治安、交警、出入境、网安等部门。制定了“放管服”改革考核标准,及时纳入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县分局进行考核。警种部门扎实落实,各警种部门、县分局结合实际,对照任务分工和考核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市县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局面。

    二、主责主业,持续开展“五霸”及非法阻工专项整治行动。在做好疫情防控、护航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围绕企业营商环境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强力推进“五霸”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线索摸排,广泛收集线索,不断深挖细查,上半年全市摸排“五霸”类线索34条加强案件查办,共破获“五霸”及非法阻工案件95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8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4人,刑事拘留8人,治安处罚86人加强周边环境治理,结合“一标三实+N“百万警进千万家”等专项工作,成功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561起,清查行业场所727家次,整治治安乱点64处有力净化了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能力

    三、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一是加强学习,在局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对《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学习和研究。及时组织治安、交警、出入境、刑侦、治安、经侦、经文保等业务警种部门,认真学习研究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结合市情,对涉及公安业务部分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形成初步落实措施并上报市政府。二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执法理念,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受理涉企案件10起,其中新立案件8起,破案4起,抓获22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7人,暂无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情况。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工作,经文保部门到全市寄递物流企业,加强安全指导,深化寄递物流安全监管六个100%工作模式。治安、刑侦、经侦部门深入企业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自身防范水平。

    四、提升素能,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方面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窗口单位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作为本单位实战大练兵内容,积极开展培训,提升窗口民警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开展网上网下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开展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发布最新便民服务政策,引导群众网上办理业务,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尽管公安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做了很多工作,但离广大民营企业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及民营企业的继续努力,共同做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更需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我们更好的做好工作。对您的建议我们衷心感谢,也高度重视,认真的进行了研究落实,具体落实工作如下:

    对您提出的第一点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议一方面组织治安、刑侦、经侦部门深入企业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自身防范水平。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受案立案制度对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受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杜绝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受案立案工作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您提出的第二点强力介入合同诈骗案件,快捕快诉”建议。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执法理念,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针对辖区内企业遇到的合同诈骗案件与检察院、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疑难问题,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做到了快侦、快诉、快审、快判,尽最大努力追回损失,保证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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