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主战场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靠贡献定位子的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关键领导岗位,岚皋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对县水利局局长、溢河乡党委书记、花里镇镇长三个正科级领导职位实行公推公选和差额票决。
坚持“两公开”。 一是公布空缺职位和任职条件。按照职位需要,分职位精心制定推荐条件,确定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单,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级党组织,实行公推公选。二是公开选任程序。充分利用《岚皋政府网站》、《岚皋党建网站》、县电视台等网络媒体,将选任范围、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参与办法等予以公示,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范围,充分落实干部群众“四权”。
推行“三差额”。一是差额推荐,根据空缺职位规定的选任范围和推荐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党政正职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民主差额推荐。二是全委会差额票决。根据公开推荐结果,确定3个职位推荐排位前六名的18名为提名人选,并在全县进行公示。公示无反映的,按照1:3比例实行全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确定9名考察对象人选。三是常委会差额票决。根据全委会票决结果,由县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酝酿。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进行差额票决,当场公布结果,确定拟任人选。
实行全程监督。为营造风清气正干部选拔任用环境,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县纪委和县委组织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公开推荐干部纪律的通知》,对公开推荐干部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干部监督职能单位及成员单位对此次公推公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人选分别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出相关书面鉴定;对确定拟任人选通过县电视台、《岚皋党建网站》等形式向全县进行公示,真正做到准确识别干部、选准用好干部。
通过对重要领导职位实行公推公选,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该县把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权交给干部群众,变“封闭”运作为“阳光”选人,树立了重民意推荐干部、凭实绩选拔干部、主战场锻造干部的用人导向,有力的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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