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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53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20〕142号 公开日期: 2020-10-27 16:1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促进我市群众体育和青少年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定于2021年5月举办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为做好赛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要求,立足全省体育发展“1155”战略,坚持“举市一致,体教融合,构建二级三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发展思路,着眼于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推动全市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举办运动会,充分展示和检阅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为备战第十四届全运会和第十七届省运会,努力实现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题、会徽

      主题:秦巴明珠、幸福安康、绿色市运、全民共享
      会徽:采用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

      三、办赛机构和方式

      主办:安康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教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创建办等
      协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等
      办赛方式采取市县联办,运动会开、闭幕式和部分单项竞赛以市本级为主,统筹兼顾部分县区自主申办部分单项竞赛为辅,形成市县联动、上下协同、全民参与、共同办赛的机制。

      四、时间地点

      2021年5月中旬在安康城区及部分县区举行。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教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创建办等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任副主任的“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筹委会”,竞赛期间转为组委会。筹委会成员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市创建办、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负责运动会筹备日常工作。

      六、主要内容

      (一)开、闭幕式
      开、闭幕式将按照绿色、创新、精彩、安全的要求,本着彰显安康特色,全民参与共享的原则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二)竞赛项目
      本届运动会分青少年组、行业组和社会组三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预计参赛规模5000人。
      青少年组:以各县区和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为单位,分别组团参赛;以安康中学、市二中、市初级中学、市一小、市二小共同组成市直学校代表团参赛。设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拳击、武术套路8个项目。
      行业组:以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在安企业单位单独或联合组团参赛。设男子篮球、乒乓球、第九套广播体操、门球4个项目。
      社会组:根据不同项目以单位、协会组织、俱乐部和个人身份参赛,鼓励跨县区组合参赛。参赛者为身体健康的安康籍市民,且年龄须符合单项竞赛规程规定,不含现役运动员。设羽毛球、柔力球、定向越野3个项目。

      七、参赛办法

      有关事项以《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安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行业组和社会组)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八、责任分工

      (一)市教体局(市体育中心)。负责运动会筹备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制定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负责各代表团的报名报项和运动员资格审查;负责制发各种证件,编排印制各竞赛项目秩序册和成绩册,征集会徽和制作奖牌奖章;负责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和市场化运营工作(由市体育中心负责);负责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购置竞赛器材,抽调和培训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监督竞赛执裁工作;负责竞赛期间赛场宣传;负责县区代表团及裁判员的食宿安排。
      (二)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从基层党组织管理方面做好行业组各代表团组团参赛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本届运动会市本级预算经费。
      (四)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届运动会防恐防暴、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开、闭幕式期间的交通疏导、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竞赛期间比赛现场和各代表团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市卫健委。负责制定本届运动会医疗卫生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开、闭幕式和竞赛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本届运动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负责竞赛期间各代表团驻地的食品卫生安全。
      (七)市文旅广电局。负责本届运动会的媒体宣传;负责开、闭幕式的解说、主持等工作。
      (八)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运动会的新闻发布,协调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九)市总工会。负责从基层工会方面做好行业组各代表团组团参赛工作。
      (十)市创建办。负责本届运动会期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围绕本届运动会,开展健康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各县区、市直参赛单位。负责本县区和本单位的组团参赛工作;负责部分裁判员的选调,参与开、闭幕式文艺表演工作。
      (十二)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部分裁判员的选调,参与开、闭幕式文艺表演工作。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20〕142号

    解读链接: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206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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