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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邹顺生参加会议,副主任马孝芳、邹俊杰、陈伦宝、罗万平,秘书长吴少华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补选邹顺生、姜涛同志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将依法报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陈勇在讲话中,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牢记庄重誓言,践行初心使命,始终依法用权,认真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和人民重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田沐臣,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建平,市中级法院院长贺世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市政府秘书长陈伍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县级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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