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 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何俊明同志在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市水利局 字号: 打印

    同志们:
      新修订颁布的《信访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信访工作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客观要求,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体现了责权统一、公开便民、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制精神,体现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我们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信访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工作,提高全市信访工作水平。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主要从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四个方面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新起点,标志着信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做好《信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是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实施9年来在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上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加速发展,人们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社会上、法律上的诉求日益增多。新颁布的《信访条例》,正是针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从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规范,顺应了社会各界的意愿和要求,符合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实际。
      第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条例》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出发,针对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强化了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包括信访人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信访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宣传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在充分保障公民依法上访权利的同时,强化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破坏信访秩序行为的处理措施。把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才能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贯彻实施 《信访条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能否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是衡量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其实质在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在于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既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本质要求,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现实途径。
    二、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是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这个目标,按照“五个原则”、“五个坚持”、“三个环节”等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一、遵循“五个原则”。一是要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调了地方政府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谁主管、谁负责”是指同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信访问题的性质,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的,就由哪个部门处理。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要分工合作,搞好“条”、“块”结合。二是要遵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信访工作既是依法、高效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又是疏导群众情绪、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过程。三是要遵循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不仅要及时处理信访问题,而且要深入分析导致信访问题的原因,做到超前预防,标本兼治。特别要注意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和纠纷的产生。四是要遵循公开、便民原则。要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采用便于信访人反映问题、便于查询的方式和程序,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五是要遵循双向规范原则。既要依法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又要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推动依法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落实“五个坚持”。一是要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二是要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三是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五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第三、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环节。要坚持正面宣传,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使广大群众了解《信访条例》的基本要求,使广大信访干部能够熟练地运用条例开展工作,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二是要抓好《信访条例》培训环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办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力争在年内把各级信访工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三是要抓好实施《信访条例》的衔接环节。认真对照《信访条例》要求,抓紧清理和梳理各级各部门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把我市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到新《信访条例》的规定上来。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重要原因还是一部分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不坚持科学发展观,不依法行政,作风简单粗暴,甚至违法违纪造成的。如有的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有的决策缺乏科学论证,导致决策失误;还有的上项目、搞工程没有统筹考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确保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等等。贯彻信访条例,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否则,老的信访问题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在不断产生,信访上升的势头就难以遏制。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群众工作,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解难题,尤其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出台政策,一定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把期望值定得过高,更不能靠损害群众利益来谋求一时的“政绩”。治本之策是全党的事情,不仅仅只是信访部门的事情,也不只是分管领导的事情,各级各部门、全体党政干部都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加强教育引导,维护法律尊严,建立正常信访秩序。当前,非正常上访现象不断增多,一些群众在上访中行为过激,对立情绪大,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分析其原因,一是有的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二是处理过激上访缺乏法律规定,造成处置不力;三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有削弱管理、害怕管理甚至放弃管理的现象等等。新《信访条例》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既指出了信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也规定了信访人应履行的相应义务,同时对上访群众的各种过激行为作出了处置规定。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必须加强教育引导,维护法律尊严。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要让群众懂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得妨害国家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使诉求合理合法,但表达方式方法不合法,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又不听劝导的上访人,有关执法部门要对无理取闹、采取违法信访行为要有明确的态度和措施,该批评教育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少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借上访之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置。
    五、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契机,提高全市信访工作水平。要把《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当前信访工作。
      第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实行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群众制度,采取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建立信访网站等形式,方便不同层次群众的信访需要,为信访群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信访活动提供快捷便利渠道,
      第二、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要建立完善各县区、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委会以及重点厂矿企业信访工作网络,要配备专(兼)职信访调解员。要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改善基层信访机构办公条件和设施,既要有人办事,还要有能力、有条件办事。构筑横到边,纵到底,辐射全市,上下贯通的网络体系,努力把矛盾迅速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的工作格局。
      第三、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要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强化初信初访处理等,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和违背信访事项办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办事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落实首办负责制,对群众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尽一切努力,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做好劝导说服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绝不能回避矛盾,敷衍塞责,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和方法压制群众,激化矛盾;对于确属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尽快纠正,及时解决。要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听证等制度,建立处理信访问题终结机制。
      第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信访干部,激发他们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广大信访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把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把共产党员先进性落实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全市信访工作,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安康做出积极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xinwei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