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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筑牢疫情防控“哨点”

    作者:杜少珍 时间:2021-01-28 08:54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打印

    全省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及报送工作视频会后,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购买退烧等四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上报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主战场上践行药监卫士的初心使命,筑牢织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线。

    夯实监管责任

    召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监管人员会议,对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及报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处罚问责到位,确保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上报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召开本辖区零售药店负责人会议,要求各药店严格执行《陕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市局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零售药店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验码测温、环境消杀和销售发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上报情况。全市共抽查三县一区20余家零售药店和1家新冠疫苗接种点,对个别药店存在店门口未设置隔离桌、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实名登记记录不规范、未索要身份证实名登记等问题,形成督查通报反馈至各县区局,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检查组还抽查了县区局疫情防控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督促落实情况,要求县区局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加强数据统计监测

    安排专人汇总、分析各县区局零售药店日报信息,加强信息的筛查核对,并及时上报省药监局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确保销售“四类”药品信息可追溯。从1月18日开始,各零售药店每日下午三点前报送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局收集整理后报送市局和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局汇总后报送省药监局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截止1月21日,全市四天共收集上报实名登记信息55511条。目前购药人员总体稳定,未发现明显波动和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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