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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0%
索引号 | 748609502-GK-2021-0006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10:49 |
来源 | 市统计局 | ||
内容概述 | 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1.78亿元,同比增长8.0%,比1-10月提升4.3个百分点,分别比上半年和一季度提升18.5、35.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5.3%,比去年同期提升2.2个百分点。从运行趋势看,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在今年疫情影响最严重的2月份下降到了最低谷,之后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逐渐好转,形势逐月回暖。 |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1.78亿元,同比增长8.0%,比1-10月提升4.3个百分点,分别比上半年和一季度提升18.5、35.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5.3%,比去年同期提升2.2个百分点。从运行趋势看,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在今年疫情影响最严重的2月份下降到了最低谷,之后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逐渐好转,形势逐月回暖。
1-11月,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069.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7%,增速较1-10月份提升2.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811.58万平方米,增长4.0%。房屋新开工面积170.72万平方米,下降46.7%,降幅比1-10月份收窄8.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2.78万平方米,下降38.6%。
随着年底项目收尾竣工,本月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较上月大幅增加,截止11月末,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达63.8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72.5%,增速比1-10月份提升42.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0.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5%。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面积情况
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44.3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4.0%,降幅比1-10月份收窄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36.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7%。
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额83.1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6%,降幅较1-10月份收窄3.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74.6亿元,同比下降14.8%。
11月末,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23.62万平方米,比10月末增加了0.6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62.0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7%,降幅比上月收窄3.4个百分点。从资金来源渠道看,占比达五成以上的自筹资金89.72亿元,下降5.9%,降幅较上月收窄2.4个百分点;定金及预收款45.04亿元,增长9.2%,较上月提高8.1个百分点;国内贷款9.36亿元,下降48.1%,降幅比上月扩大1.7个百分点;个人按揭贷款15.07亿元,下降11.9%,较上月收窄2.3个百分点;其他到位资金2.81亿元,增长57.9%,较上月提高6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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