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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保留荣誉称号的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通报》,其中,我县5个单位和1个家庭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省级文明荣誉称号,分别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平利分公司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号荣誉称号,平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平利县供电分公司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城关初级中学、城关第二小学继续保留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城关镇东城社区王清和家庭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近年来,平利县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德润平利”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努力构建文明单位建设长效机制,全县上下团结一心,积极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此次省级文明荣誉称号的确认保留是省、市和社会各界对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必将更大地鼓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满怀豪情再踏新征程,创建具有平利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奋力书写美丽乡村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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