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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

    作者:李春艳 时间:2009-05-22 09:29 来源:汉阴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引导农民适时、合理就医,努力使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才到县”,提高合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保障参合农民的健康,经市新农合办公室审核、汉阴县政府批准,从2009年5月1日起,汉阴县正式启动了新农合门诊统筹,这标志着汉阴县新农合实现了住院治疗和门诊就医的“双覆盖”。
    门诊统筹实行基金独立,住院补偿金和门诊补偿金分帐管理,互相不能挤占和调剂。门诊统筹基金按当年新农合基金总额的20%提取,由县合疗办统一管理。凡参合农民因病在本乡镇卫生院或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由该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当场予以补偿。其中,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治疗报销比例为符合报销规定费用的30%,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40%。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一年内门诊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门诊补偿封顶线,即整户参合人数乘以当年个人门诊统筹基金提取标准(20元/人)。门诊统筹补偿范围为治疗费、医技检查费(仅限于乡镇卫生院)、药品费。为防止出现开“大处方”、做“套餐式”检查的现象,努力节约资金,做到合理治疗,《门诊统筹方案》规定:乡镇卫生院处方金额控制在40元内(日/张),村卫生室处方金额控制在30元内(日/张)。门诊带药不能超过3天的量,乡镇卫生院、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用药率必须达到100%(急救药品除外)。按当年出生婴儿随母亲参合的政策,新生儿家庭门诊封顶线相应增加20元。以户为单位的门诊统筹资金限当年使用,当年资金个人账户不累积,未使用资金转存于大病统筹基金账户。据测算,2009年度门诊统筹基金将达到468万元,这也是该县政府和县卫生、新农合等单位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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