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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作者:鸿鸣 时间:2009-06-01 11:07 来源:石泉县政府网 字号: 收藏 打印

5月26日,石泉县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按照石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10年3月底结束,用一年时间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配套改革。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要求,石泉县已成立了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分管副书记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宣传、政策研究、财政、计划、民政、农业、国土、法制、档案、物价、金融、林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泉县林业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组建了15个驻乡镇工作指导组,每个乡镇由一名县级领导为组长、一名科级干部为副组长,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干部为工作队员,驻乡镇指导开展林改工作。乡镇同时也要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驻村指导组,乡镇领导小组由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每个驻村指导组由一名科级领导为组长,2--3名干部为组员,驻村开展林改工作。行政村应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林改工作小组,深入农户实地开展具体工作,但不得强行干涉村组林地承包方案的制定。
《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石泉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上报市政府和市林改办,已经市政府审定后正式批复,原则上同意并要求按《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分十期对县、乡镇、村三级1500多名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已经结束,全面培训讲解了县上的《实施方案》、乡镇村组制定方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林改知识百题问答,培训人员多、时间长,讲解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实际管用,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会上,石泉县政府与15个乡镇签订了《责任书》。
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主要包括15个基本程序:成立机构--宣传培训--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结果公示--制定林地承包方案--实地勘界登记--实地勘界登记结果公示--签订(完善)承包合同--申请登记发放林权证--审核申请登记资料--发证前公示--录制林权证--颁发林权证--建立档案--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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