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新的标尺考核工作实绩、衡量发展成果、引领发展方向,推行综合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目标责任考评机制,2009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拿出资金328万元,重奖在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之臣,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综合工作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全面自查与考核抽查结合的办法按百分制进行考核。乡镇综合考评项目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稳定、班子和队伍建设,部门综合考评项目包括常规性业务工作、年度重点专项工作、班子和队伍建设。重点工作考评项目包括绿色产业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建设和“双创”工作,乡镇实行重点工作与综合工作相分离,重点工作作为单项考评、单项奖惩;部门实行重点工作与综合工作相结合,重点工作在单项考评的同时,以50%的分值比例进入综合考评。
县委、县政府设立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奖和重点工作单项奖,将筹集资金328万元重奖在综合考评和重点工作单项考评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其中综合考评奖100万元、绿色产业建设奖65万元、新农村建设奖65万元、重点项目建设奖50万元、工业经济奖30万元、“双创”工作奖18万元,分别按一、二、三等和单位行政编制在岗人数进行奖励。对综合考评实行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四个一票否决”制度;对综合考评前三名的乡镇和前五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工作单项考评第一名的乡镇主要领导,年终个人考核直接进入优秀等次;对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考核位于末尾和综合工作处于末尾、且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位于最后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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