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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利,紫阳县从三方面入手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
一是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监管。由镇包联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每月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走访探视,实地核查特困人员吃(含饮水)、穿、住(含环境卫生)、医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监护责任人履责情况。各村民小组长负责对本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履责情况动态监督,发现监护责任人履责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报告村民委员会。
二是落实特困人员监护人履责评议机制。由镇联村领导牵头,组织包联干部、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履责评议会,通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履责情况及特困人员实际生活情况,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履责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反馈给特困人员及其监护人。
三是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和监督实效。对评议结果为“好”等次的监护责任人,在村级评优树模方面优先考虑,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评议结果为“较好”等次的监护责任人,由村民委员会督促提升照料服务质量;对评议结果为“差”等次的监护责任人,酌情扣减核发护理费,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连续两个季度评议结果为“差”等次的,停发当季护理费并更换监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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