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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1-057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21〕108号​ 公开日期: 2021-07-07 17:3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局关于同意在陕西省新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康考区的函》(法职函〔2021〕7号)的批复,新增我市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区。为加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张维护 副市长

      副召集人:谭学锋 市政府办副主任

           周 丰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姚 静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祥国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周 斌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县级侦察员

           仵红兵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朝阳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经办处处长

           刘芳霞 市卫健委副主任

           李支安 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王 植 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康管理处处长

           张慧丽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争阳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魏 宾 国网安康供电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有关决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副局长仵红兵兼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部分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送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要会同其他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2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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