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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金秋艺术团在“陕西省首届音乐奖合唱比赛”决赛中荣获三等奖。“陕西音乐奖”是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我省唯一综合性音乐大奖,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推动全省音乐艺术事业的发展,促进音乐教育、创作、理论研究、音乐表演人才的成长。
“陕西省音乐奖首届合唱比赛”作为“陕西音乐奖” 首次举行的重要赛事,吸引了来自西安、汉中、铜川、咸阳、杨凌、安康等各市的37个合唱团报名参赛。石泉县金秋艺术合唱团作为本次参赛唯一一支山区县级队,预赛中,聚三个多月的排练,厚积薄发,沉着演唱,与其它19支代表队杀进决赛。决赛中,金秋合唱艺术团信心倍增,发挥最高水平,不仅夺得了奖次,更展现了石泉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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